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原料新规

  • 2026-06-26 17:20:54
  • 来源:医药头条

为促进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应用,支持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,近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新原料规定》)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通则》)。新规坚持问题导向,着力打通化妆品原料创新中的堵点、难点,在不降低安全标准的前提下,合理减免注册备案资料要求,为新原料研发增效、赋能。

一是在有效衔接前提下,清晰划分管理边界。将新原料管理要求与技术要求进行分割,一部分调整为《新原料规定》,突出管理属性;另一部分转化为《技术通则》,强调技术要求,以便更灵活适配产业发展,更有效进行监管,契合行业发展需要。

二是调整新原料分类,简化资料提交要求。将“较高风险”功效范围由10类缩减为防腐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祛斑美白5类,与注册功效范围保持一致,其余功效原料要求相应简化。部分注册备案资料,如功能依据资料、检测方法文本及验证资料、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资料等,不需要提交,由企业留档备查。

三是充分利用已有数据信息,避免重复测试。在新原料安全评估中,充分考虑已有安全背景信息以及安全使用历史、安全食用历史等数据信息的利用。此外,考虑到部分新原料可能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毒理学试验,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试验,降低企业研发成本,新规明确,已采用我国其他国家标准或国际通行方法进行试验的,在不影响新原料安全评估结论的前提下可利用已有数据,并对试验机构资质要求作了相应调整。

四是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,全面接纳动物替代方法。鼓励动物替代测试方法等新技术、新方法应用,企业可直接采用国际权威机构收录的替代方法进行试验,有利于减少国际贸易技术壁垒,推动国货美妆出海。此外,在有充足科学依据的前提下,拟采用新策略、新方法开展新原料安全评估的,可申请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沟通交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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